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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南县11月26日至12月5日挂牌出让鹿城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11-14

关键字:南自然资告字[2019]22号

 南自然资告字[2019]22号

经阜南县自然资源委员会批准,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FN2019-59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亩)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1

FN2019-59号

鹿城路西侧、贺盛路南侧

83778平方米(合125.67亩,其中社会停车场 97.90亩,商业27.77亩)

停车场、商业用地

停车场容积率不大于0.25,商业容积率不大于1.05

停车场建筑密度不大于12%,商业建筑密度不大于45%

停车场绿地率不小于5%,商业绿地率不小于20%

停车场、商业用地40年

23万元/亩

1500

1万元/亩

备注: 1.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报名,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

(一)竞买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

2.具有1000个以上车位单个停车场项目建设或运营经验,合计建设或运营停车场面积不低于 50 万平方米(建设或运营不重复计算);

3.竞买人或其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应持有的二类机动车维修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

4.应具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资质的营业执照。

5. 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否则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收回土地,新建附着物不予补偿。

(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竞买申请人(联合体报名的同时出具联合体内各方合作证明文件和合作方式)运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并由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阜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共同审核确认,并函告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人组成联合体报名的,应明确竞得土地后在我县设立新公司拟定名称及新公司股权构成中各成员股权出资比例。

(三)竞买人承诺项目建成后必须满足政府对大型停车场的智能停车要求,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的标准必须按《安徽省停车服务规范》的标准设计施工。

(四)竞得人自持不动产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期限自项目竣工日起不低于10年,并须书面承诺自持不动产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统一管理,采用停车场大数据管理系统,实施智能化管理。

(五)受让人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偿为阜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车管所建设主体三层建筑面积不低于2600平方米单体办公用房,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并不动产登记给阜南县公安局,受让人应保障该办公设施必要的2条6米宽100米长的查验通道等设施正常通行使用。

(六)本项目范围内受让人须规划设计建设停车泊位不少于1100个,其中小型机动车地面停车位不少于243个,大型货车地面停车位不少于857个。项目停车场用地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仅用于单一停车泊位使用,严禁改作他用。

(七)本项目范围内严禁停放危险品运输车辆,严禁危险品货物的存放、仓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日,到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时间:2019年11月26日8时至2019年12月5日17时00分。2019年12月6日下午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或应价竞买。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

(二)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南县境外的公司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成立的新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竞买人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

(三)竞得人应当按规定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六)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赵集路49号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东坡、周涛、赵萍

联系电话:0558-6765732 6765215 6766375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59444971030000002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营业部

账号:188747556613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南支行

账号:2081101021000038992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相应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FN2019-59号竞买保证金。

fn2019-59号挂牌文件00.doc

 

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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