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铜陵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告字(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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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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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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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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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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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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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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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参考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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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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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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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1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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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大道与义安大道交叉口处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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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76415.9平方米;
土地出让面积76415.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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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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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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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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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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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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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两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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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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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处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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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78461.4平方米(含规划保留的幼儿园);
土地出让面积78416.4平方米(未扣减规划保留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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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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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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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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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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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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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两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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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土储字(2010)
1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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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大道东侧,长江中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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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面积80948.1平方米(含规划保留的人民小学);
土地出让面积65828.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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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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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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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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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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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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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交地后两个月内;竣工时间:开工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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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月29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0年3月29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0年3月31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市场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0)11号地块: 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地块拆迁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3、该地块规划设计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详细性修建规划为准;4、土地受让方必须提供条件满足铜官山区政府拆迁安置的需求;5、该地块的政府收益主要用于保障居民拆迁安置需求及基础设施建设;6、规划保留的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在出让范围。
(二)铜土储字(2010)12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地块拆迁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3、该地块规划设计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详细性修建规划为准;4、土地受让方必须提供条件满足铜官山区政府拆迁安置的需求;5、该地块的政府收益主要用于保障居民拆迁安置需求及基础设施建设;6、规划保留的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在出让范围。
(三)铜土储字(2010)13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地块拆迁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3、该地块规划设计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详细性修建规划为准;4、土地受让方必须提供条件满足铜官山区政府拆迁安置的需求;5、该地块的政府收益主要用于保障居民拆迁安置需求及基础设施建设;6、规划保留的建筑物占地面积不在出让范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联 系 人:陈 波 叶伟伟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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