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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告字[2010]11号-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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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供地
条件
出让
面积 (m2)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XG10071
盱城中心小学东侧地块
净地
10689
商业用地
≤1.2
≤40%
≥30%
270
905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2
迎春大道转盘东北角地块
现状
9356
商业用地
≤5.0
≤35%
≥35%
765
255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3
紫晶彩印南侧地块
现状
10015
商业用地
≤5.0
≤35%
≥35%
810
269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06
金源南路西侧建材厂地块
 
净地
 
82672
商住用地
≤2.0
≤26%
≥30%
3200
1045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42
佰亿财富广场东侧地块
 
净地
 
30845
商住用地
≤1.8
≤30%
≥30%
2400
793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44
华洋钢管北侧地块
现状
66716
商住用地
≤2.0
≤30%
≥30%
1800
586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48
米丹饮料地块
现状
7280
商住用地
≤2.0
≤28%
≥30%
220
72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4
群欣电器地块
现状
19493
商住用地
≤1.8
≤30%
≥30%
460
151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5
思达医药地块
现状
8197
商住用地
≤2.0
≤28%
≥30%
270
88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6
洪武大道与迎春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现状
6783
商住用地
≤2.2
≤28%
≥30%
210
68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45
河桥供销社农贸市场地块
 
净地
 
8367
商住用地
≤1.9
≤33%
≥30%
120
40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7
原淮河农贸市场新增地块
 
净地
 
1691
商住用地
≤1.7
≤30%
≥30%
25
8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8
兴隆派出所
地块
 
净地
 
2160
商住用地
≤1.9
≤33%
≥30%
30
105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79
古桑乡农技站地块
 
净地
 
3103
商住用地
≤2.0
≤28%
≥30%
50
155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XG10080
淮河镇派出所对面地块
 
净地
 
4755
商住用地
≤1.9
≤33%
≥30%
100
340
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倍数

 
  二、申请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5月19日至2010年6月18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 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18日,到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6月1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挂牌时间自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21日16:00时,挂牌时间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实行有底价挂牌出让,不到底价不成交。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竞价地点为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16:30时。竞价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人缴齐出让金(含保证金)时,保证金转为出让金。
  4、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XG10072、XG10073、XG10044、XG10048、XG10074、XG10075、XG10076号地块涉及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其余地块缴清土地出让金后三个月交地。
  5、XG10006号地块需配建10%的经济适用房,具体要求按照盱眙县房产管理局规定实施,另代征地块西、北两侧道路用地19.9亩。XG10042号地块代征西侧道路用地3.5亩,可享受县老城改造优惠政策。XG10074号地块代征东侧停车场用地5.87亩,停车场用地要求按照规划条件实施。
  6、地块外部条件(水、电、路、排水等)均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5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成交后两个月内缴纳出让金的6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逾期不建的,依法收回土地。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XG10077号地块土地使用期限与2009年5月13日成交的XG09049号地块使用期限一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建设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国土资源局,网址:www.jsxygt.gov.cn
  联系电话:0517-88266625、88889983、13770440880
  联系人:周先生 王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江苏盱眙农村合作银行
  帐 号:32083001012010000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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