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3月9日至3月20日挂牌出让尖山新区永丰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20]第3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年均 销售 (万元/公顷)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人才指数(分)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1 |
海自然字[2020]007号 |
经济开发区光耀路东侧、天子堰路南侧 |
2.3728 |
工业用地 |
塑料制品业 |
≥1.6 |
≤50% |
7830 |
投产后3年22670.5 |
投产后3年1875 |
≥2.1 |
≥605 |
≥6 |
至2059年6月11日 |
122 |
1220 |
2 |
海自然字[2020]008号 |
尖山新区永丰路北侧、金牛路西侧 |
0.9766 |
商业商务用地 |
/ |
地上1.3-1.5;地下≤0.3(用途为商业) |
≤45% |
9000 |
/ |
投产后3年300 |
/ |
/ |
/ |
40 |
372 |
186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定位等准入要求,地块报名前须通过海宁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9日10: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 姚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305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置投资强度、投产后年均销售、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海宁市经信局备案。
2、海自然字[2020]008号地块:旅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自持比例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其中旅馆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全部自持。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