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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10]8号)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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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开发区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拟出让工业1号地块 宗地面积:  1668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2 建筑密度(%):  40-55
绿化率(%):  18-20 建筑限高(米):  =24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3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8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1元/平方米
挂牌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17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0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经县发改、经贸部门建设项目准入资格审查同意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2)受让方必须为2009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县内化工企业,并获得浙江省科技中小企业称号,承担过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3)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承诺投产后的年纳税额6万元人民币/亩以上;(4)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0月28日2010年11月16日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17日2010年11月24日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1月2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开发区郑家坞分区霞浦路西侧拟出让工业1号地块号地块:2010年11月17日08时30分2010年11月26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期间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环城南路221号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群霞 唐丽燕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
    开户单位:浦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77435056001888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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