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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定远县5月20日至6月1日挂牌出让炉桥镇富民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4-30

关键字: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0〕5号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

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CR2020-3,位于炉桥镇富民路西侧,地块东临富民路、西临空地、

南临空地、北临空地。出让用途为:商业。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0】009号)。

宗地二:编号GY2020-2,位于盐化园泉盛路西侧、华塑东路东侧,地块东临泉

盛路、西临撇洪沟、南至泉盛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用地界线、北临空地。出让用途为:

工业。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0】010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

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  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 筑

密 度

建筑层数

(限 高)

CR2020-3

4699.13平方米(约7.05亩)

商业

≤0.8

不大于45%

不小于10%

24米以内

40

挂牌

80

80

5

GY2020-2

233333.33平方米(约350亩)

工业

≥0.6

不小于30%

不大于10%

 

50

挂牌

1940

1900

20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三)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

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

4、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

5、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本次出让的CR2020-3号、GY2020-2号国有建设用地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二)本次出让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采取价高者得有底价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

成交。底价由土地出让底价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三)参加CR2020-3号、GY2020-2号宗地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20

年4月30日8时,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7时。申请人应于2020

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到定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

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四)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1日10时止,报价期间

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可以接受报名申请竞买,缴纳保证金挂牌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

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

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六楼会议室)挂牌交结果现场公布。

五、成交价款缴纳

CR2020-3号、GY2020-2号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出让成交价

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一)CR2020-3号、GY2020-2号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30日

内净地交付土地。

(二)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

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

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

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

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CR2020-3号宗地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12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

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GY2020-2号宗地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

36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

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

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帐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竞买保证金帐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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