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5月27日至6月8日挂牌出让太平康旅小镇项目3号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5-06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0〕29号

 丽土告字〔2020〕29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8日以挂牌方式出让太平乡太平康旅小镇项目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总用地面积138913.95平方米

2.土地坐落:太平乡太平村、吾古村

3.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4.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总用地

面积

地块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1

太平康旅小镇项目3号地块

138913.95

138913.95

城镇住宅用地

70

≤35%

1.0-1.2

≥30%

14800

7900

零售商业用地

40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具体各土地用途建筑面积要求见《规划设计条件》,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受让人竞买前未在太平乡范围内成立公司的,竞得后须在太平乡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即应当在报名时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在莲都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等符合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违约情况的;竞买申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8日至6月5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文件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12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8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1办公室)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0578-2668155、2668133

联系人:王先生、周先生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6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