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5月30日至6月9日挂牌出让凤山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2020年宁高出第02号
2020年宁高出第02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高淳2020G02 | 凤山路以北、新塘路两侧 | 60993.42 |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2.73 | 70 | 15000 | 49600 | 500(万元) |
1、该地块分为A、B、C三个分区。其中A分区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32678.14平方米,容积率1.01≤Far≤2.5,建筑高度≤80米;B分区为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9086.98平方米,容积率1.01≤Far≤2.5,建筑高度≤80米; C分区为Bb商办混合用地,面积为9228.30平方米,容积率≤4.0,,建筑高度≤100米。 2、A、B、C分区之间北至蓝溪路、南至凤山路的道路由受让人无偿代建,代建道路用地面积6356平方米,该道路设计方案需报区市政道路主管部门及各管线单位审核。 3、C分区商务办公建筑自持部分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53万平方米(自持部分商务办公用房不得分割销售),可销售部分办公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可配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24万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B分区与C分区的用地范围在实际用地面积不变、布局合理的前提下,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作适当调整,具体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4、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周边道路标高衔接、绿化种植覆土(覆土深度不小于1.5米)等要求前提下,分区A与分区B、分区C之间新塘路地下空间(用地面积不大于4500平方米)可整体连通利用。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建成后不得销售,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地下空间利用与地块主体建筑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规划核实。 5、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 6、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高淳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协议。 7、其他公共配建及开发建设要求按照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结论。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10日至2020年05月2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30日 起至2020年06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0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高淳2020G02;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7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26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0年05月09日
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