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6月16日拍卖出让永乐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凤自然资规告字〔202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18日(每日9:00-11:30,14:30-17:00公休日除外)公开挂牌出让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建设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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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绿地率 |
|||||||
2020-58 |
永乐路南侧、独山路西侧 |
15215 |
教育用地 |
不大于1.0 |
不大于25% |
不大于27米 |
\ |
不小于30% |
50 |
343 |
110 |
2020-59 |
刘府循环经济产业园 |
10663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 |
1800 |
不大于15% |
50 |
90 |
90 |
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6日前到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愿意按项目投资要求投资的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增幅加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限为20日(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8日)。挂牌期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8日,挂牌地点设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意向竞买者可索取出让地块的详细文件资料。
五、竞买申请:有意向竞买者可于2020年6月16日16时前到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单位竞买须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个人竞买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竞买人须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全部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6时。具备申请条件的,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6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公告日—2020年6月16日下午16时。
咨询地点: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50)6367811 孙远虎
凤阳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0550)6711428 刘欣然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户:1223000104001420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账号:18721062357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1313072129300095566
开 户 行: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
账号:20000395357810300000034
开 户 行:建行凤阳县支行
账号:34001737508053004951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