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6月12日至7月1日挂牌出让出让东北新城黄湖东路南侧等2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TD-AQSS-2020-011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0-36 |
出让面积 |
39613.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新城黄湖东路南侧、玉龙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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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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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7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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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2.该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东北新城黄湖东路南侧、玉龙路西侧39613.57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松自然资规函〔2020〕41号)和《补充说明》(松自然资规函〔2020〕112号)为准。 |
宗地编号 |
2020-37 |
出让面积 |
50677.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新城小孤山路南侧、龙湖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8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60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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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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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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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兼容性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2.该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东北新城龙湖路西侧、小孤山路南侧50677.35平方米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松自然资规函〔2020〕40号)为准。 3. 该地块为东北新城安置房用地,不得作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对外销售。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1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1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6月12日15时30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为:
2020-36号宗地:2020年6月12日8时至2020年7月1日16时;
2020-37号宗地:2020年6月12日8时至2020年7月1日16时30分。
挂牌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宗地编号2020-37地块为东北新城安置房用地,不得作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对外销售),应在宿松县组建法人项目公司,并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组建法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有关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措施严格按照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宿松县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宿价字〔2019〕5号)文件执行。
(七)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申报规划建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联 系 人: 孙 荣 张正义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6-787022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开户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176713900033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