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6月16日至6月29日挂牌出让淳南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2020年宁高出第03号
2020年宁高出第03号
经高淳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No.高淳2020G03 |
淳南路以北、石臼湖南路以西
|
85985.47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1.01 < 容积率 ≤ 1.5 | 30 ≤ 绿化率 | 70 | 14200 | 47300 | 200 (万元)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1、No.高淳2020G03号地块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 2、竞买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结论。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地块在本区范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27日 至2020年06月15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6.32.214:8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6月16日至2020年06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6月28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No.高淳2020G03;
报名时间: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28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28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6月29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7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26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0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