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6月17日至6月30日挂牌出让灵溪镇环城北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20] 9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0〕19 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4b-1地块(苍南海西物流园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4b-1地块(苍南海西物流园一期)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533.03㎡,出让面积为43533.03㎡ |
宗地坐落 |
灵溪镇环城北路以北、园六路以东、园七路以西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仓储用地50年 |
容积率 |
≤1.27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55268.3平方米 |
绿地率 |
≥10% |
建筑高度 |
≤49.8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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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7.92% |
保证金 |
6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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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273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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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0年6月17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0年6月30日9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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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总建筑面积全部为自持,不允许分割转让(销售)。 3、本地块为带总平方案出让,竞得人竞得后须按灵溪镇站前单元05片区B-04b-1地块(苍南海西物流园一期)总平面图进行建设,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项目前期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费等合计约26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发票为准)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4、竞得者必须参与“海西物流园”二期土地挂牌并出价,否则支付灵溪镇人民政府50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竞得者须是具有相关物流经营资质的企业,整体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须在5年内创国家5A级物流企业,如未能达到国家5A级物流企业,需三个月内支付灵溪镇人民政府违约金1000万元人民币。如二期土地被第三方竟得,双方合作建设后在5年内达不到国家5A级的物流企业,双方按占地面积比例分摊违约金。 6、竞得者在竞得土地后10个工作日内,需与灵溪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管理协议书》,并凭《成交确认书》、《项目管理协议书》,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方拒绝签订《项目管理协议书》,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土地挂牌竞买保证金予以没收。 7、其他事项按同灵溪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苍南“海西物流园”项目管理协议书执行。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相关物流经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28日17时00分。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灵溪镇人民政府208室,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13615872818(林先生)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