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10] 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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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井冈山南路南侧地块(1033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22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22日,到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22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16:00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11月23日8:00时至2010年12月6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12月3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12月3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年度开发建设进度为:第一年度完成不少于总建筑面积40%的工程量;第二年度全部完工。总建设工期和各年度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617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495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122万元转作建设工程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30万元,年度开发量建设保证金62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3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年度开发量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年度开发量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并如数追缴,应罚余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3121610、5992119
联系人: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号: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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