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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7月1日至7月10日挂牌出让滨河路南等6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6-10

关键字:蒙国土挂告字[2020]第8号招标公告

 蒙国土挂告字[2020]第8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20-15

滨河路南、涡河路北、逍遥路西、嵇康路东

23053.96m2(折合34.58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1.0-2.0 

≤25

≥3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1070

3400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19)

2020-16

滨河路南、涡河路北、逍遥路西、嵇康路东

26431 m2(折合39.6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1.0-2.0 

≤25

≥3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2600

3800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19)

2020-17

常山路东、宝塔路北、江山路西

10310.48平方米(折合15.47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1.0-2.0 

≤30

≥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

5340

1600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1)

2020-18

鲲鹏路南、安驰大道东、三阳路北、具兴路西侧

43249.58m2(折合64.87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1.0-2.0 

≤25

≥3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20460

6150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2)

2020-19

鲲鹏路南、安驰大道东、三阳路北、具兴路东侧

32663.96m2(折合49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1.0-2.0 

≤25

≥3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15320

4600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2)

2020-20

道北路南、纬一路北、S203线西、经四路东

21767.41平方米(折合32.6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1.0-2.0 

≤25

≥35

住宅70年、商服40年

9290

2800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0)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8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8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0年7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7月8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9时至2020年 7月10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20年7月10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四)按有关规范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垃圾收集点、供配电等其它配套设施。

(五)上述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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