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7月1日至7月10日挂牌出让滨河路南等6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挂告字[2020]第8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2020-15 |
滨河路南、涡河路北、逍遥路西、嵇康路东 |
23053.96m2(折合34.58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1070 |
3400 |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19) |
2020-16 |
滨河路南、涡河路北、逍遥路西、嵇康路东 |
26431 m2(折合39.6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2600 |
3800 |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19) |
2020-17 |
常山路东、宝塔路北、江山路西 |
10310.48平方米(折合15.47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30 |
≥30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5340 |
1600 |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1) |
2020-18 |
鲲鹏路南、安驰大道东、三阳路北、具兴路西侧 |
43249.58m2(折合64.87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20460 |
6150 |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2) |
2020-19 |
鲲鹏路南、安驰大道东、三阳路北、具兴路东侧 |
32663.96m2(折合4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5320 |
4600 |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2) |
2020-20 |
道北路南、纬一路北、S203线西、经四路东 |
21767.41平方米(折合32.6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9290 |
2800 |
建筑高度≤8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MCGH2020-020) |
[特别提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8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8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至2020年7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7月8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9时至2020年 7月10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20年7月10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四)按有关规范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垃圾收集点、供配电等其它配套设施。
(五)上述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