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7月16日至7月29日挂牌出让金瓯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20]16号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网上挂牌出让位于金华市金东区金瓯路以北、规划纵七路以西、规划横三路以南、规划纵四路以东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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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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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金瓯路以北、规划纵七路以西、规划横三路以南、规划纵四路以东 |
59904.82 |
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2.0-2.3 |
≤22% |
≥35% |
30米≤A区域住宅建筑高度≤54米;60米≤B区域住宅建筑高度≤80米 |
商业40、 住宅70 |
4530 |
14000 |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金东区注册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并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的,方能参与本地块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并取得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
五、竞买申请时间。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27日15时(节假日除外),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15时(节假日除外),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六、挂牌时间:2020年7月16日9时至2020年7月29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核。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二)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地块内配建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配建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以上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金东区人民政府。其它详细规划要求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金自然资规条330700202000018号)为准。
(四)地块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建设条件书》(JDZJ2020007)。
(五)根据金华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防条件书〔2020〕16号,本次出让地块防空地下室按居民住宅9%和其他民用建筑6%配建,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为若干个甲类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一个甲类五级专业队员掩蔽所和区域电站。
(六)地块范围内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用房设施,应按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养老服务用房条件书〔2020〕1号执行并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金自然资规条330700202000018号)。
(七)地块内探明建筑用砂石矿产资源储量7.036万立方米,评估价格为293.4012万元,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下矿产资源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土地成交后,矿产资源价款按照评估价乘以(1+土地溢价率)核算,款额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另行缴纳。
(八)地块B区域内建成住宅回购用于安置房,按《金东区东孝街道楼店安置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约定执行。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认真阅读该地块出让文件和《金东区东孝街道楼店安置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金东区东孝街道楼店安置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有关承诺及风险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须自签订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金华市金东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金东区东孝街道楼店安置地块回购安置房合同》。
(九)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九、联系方式与土地出让金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东分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315号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065133、13867964970
联系人:张女士 、何先生
户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铁岭头支行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