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市7月15日至7月28日挂牌出让楚门镇西南片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玉土交告字〔2020〕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地上建筑高度 |
|||||||||
1 |
楚门镇BCM041-0306地块 |
楚门镇西南片 |
1.7021 |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
>1且≤2.4 |
≤45% |
≥15% |
≤40米 |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673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2020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企业的,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价格。竞得者须在在网上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先与玉环市楚门镇西南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楚门镇BCM041-0306地块回购协议书》,再到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4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人申请可在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7日,按《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本地块的挂牌出让须知有关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16:00时)。
3、地块的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楚门镇BCM041-0306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00时;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记录到帐为准。以上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707室)
联 系 人:郑女士、蒋先生、林先生
(二)咨询电话:
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87232359
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400-0878-198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住宅建筑可不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地块内地下空间主导功能为配建停车位,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地下建筑面积和深度不限,不计入容积率。
(六)本次出让地块,地块内要集中配建不少于地块住宅建筑面积3‰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结合商业设施在底层合理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附属式公共厕所,并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楚门镇人民政府;由楚门镇西南股份经济合作社以3000元/平方米回购该地块西侧集中商业用房8700平方米(不可分割)、以1500元/ 平方米商业配套的地下室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除回购外的其他商业可分割出售。
(七)本次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