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歙县7月20日至7月30日挂牌出让徽城镇旸村等4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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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附表)
出让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其它 |
歙国土[2018]69号 |
徽城镇旸村 黄潭源 |
11316.1 (合16.97亩) |
商服 (农贸市场) |
40年 |
≥0.8 ≤1.0 |
≥15% |
≤45% |
673 |
200 |
详见规划意见 |
歙(2020)16号 |
郑村镇郑村村 |
28601.8 (合42.9亩) |
商服(青少综合实践基地) |
40年 |
≥0.8 ≤1.3 |
≥20% |
≤40% |
540 |
310 |
详见规划意见 |
歙(2020)20号 |
徽城镇问政村 |
7006.8 (合10.51亩) |
商服 |
40年 |
≤0.8 |
|
|
714 |
110 |
详见规划意见 |
歙(2020)25号 |
徽城镇旸村 |
596.36 (合0.9亩) |
商服 (非遗产业) |
40年 |
≥0.8 ≤1.4 |
≥20% |
≤60% |
675 |
9 |
详见规划意见 |
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基础设施:按现状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地块内若有地下管道、线缆等,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并承担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歙(2020)16号地块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所属集团公司)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提供2019年度年终审计报告)。
2、歙(2020)25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二环路项目拆迁安置户,竞买时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且须为以下两类的自然人之一:(1)黄山市内市级及市级以上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人;(2)国内传统美术类非遗业态具有影响力的非遗传承人。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土地竞买人须经徽城镇政府和县文旅体局分别认定后方可报名。
3、歙国土[2018]69号、歙(2020)16号、歙(2020)20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法人,且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人及其股东,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处理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③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⑤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的;⑥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⑦被各社会信用系统列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限制或禁止其竞买国有土地的;⑧其他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建立竞买人信誉档案,根据报名报价情况、出让金缴纳及违约情况、不良竞价情况及供地后开发建设情况,将分别作出失信记录、违约记录、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加收罚金、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等。
四、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 下载)。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20年6月30日8时至2020年7月28日11时前,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办理用户登记(咨询电话:0559-6527518),然后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
竞买申请者,须在黄山市公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下列资料办理竞买手续:1、竞买申请书(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须为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2、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3、委托他人竞买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4、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5、自有资金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8、歙(2020)16号地块需提供2019年度年终审计报告;9歙(2020)25号地块竞买人需提供相关拆迁安置协议及县文旅体局的认定材料。
五、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在2020年7月28日 11时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名人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查。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7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在系统中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地点设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定于2020年7月30日9时。
挂牌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30日;
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其中2020年7月30日报价时间为8时至9时);
七、注意事项
1、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如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4、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5、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6、歙国土[2018]69号土地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建成后交由政府用于社会公共停车场使用。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竞得人用于出售的房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65%,自持面积须达到35%以上,自持部份自持时间不少于10年;
本宗地土地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集中连片配建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设施建筑,且须与市场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
本宗地带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其进行开发建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设计单位付清项目规划设计费用。
7、歙(2020)20号宗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随地块一并转让,但不纳入地块出让起始价。地上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前期投入价值2107.91万元,由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与徽城镇政府做好结算。
8、歙(2020)25号宗地房地产均不得分割转让。
八、其他
1、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先生、洪女士 0559-6537675;
2、报名受理联系人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方先生 0559-6527518
网址(报名申请及出让文件下载):http://ggzy.huangshan.gov.cn/
3、收款人为: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和帐号分别为: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1310094029000029176 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 34001699108053001942
中国银行歙县支行 :182703745481 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 12762001040007425
歙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2162099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10028309208001000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2210201021000008723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