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7月29日至8月11日挂牌出让开发区茅山路以南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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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高出第07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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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高淳2020G14 | 开发区茅山路以南、杏园路以西 | 67085.49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2.30 | 建筑密度≤25% | 35%≤绿化率 | 70 | 12500 | 41260 | 500(万元) | |
NO.高淳2020G15 | 北岭路以北、太安路以东 | 66633.39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1.5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11100 | 37000 | 200(万元) | |
NO.高淳2020G16 | 宝塔路以南、宝塔公园东侧 | 33360.11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1.4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5100 | 17000 | 2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高淳2020G14地块: 1、受让人须无偿配建一所四轨十二班的幼儿园。该幼儿园应与整个项目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须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2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3、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区人民政府。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高淳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5、本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0G15地块: 1、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35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区人民政府。 3、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高淳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NO.高淳2020G16地块: 1、该地块分为A、B两个分区。其中A分区为R2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5510.08平方米,容积率为1.01≤Far≤1.4;B分区为Rb商住混合用地,面积7850.03平方米,容积率为1.01≤Far≤1.4。 2、受让人须无偿配建一所三轨九班的幼儿园。该幼儿园应与整个项目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须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人民政府。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3、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4000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4、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区人民政府。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签订前与高淳区人民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6、装配式建筑要求按照区城建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7、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周边道路标高衔接、绿化种植覆土(覆土深度不小于1.5米)等要求的前提下,分区A、分区B之间道路地下空间(用地面积不大于670平方米)可整体连通利用。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建成后不得销售,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1、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结论。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地块在本区范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7月09日至2020年07月28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7月29日 起至2020年08月1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0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高淳2020G14; 2、地块编号:NO.高淳2020G15; 3、地块编号:NO.高淳2020G16;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宝塔路267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26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0年07月08日
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