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8月7日至8月17日挂牌出让幸福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临自然资公告〔2020〕13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2020〕-50号 |
幸福路北侧、白沟西路西侧 |
53358.9平方米(约80.04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260 |
10000 |
2 |
2 |
LQ〔2020〕-G20号 |
建设北路西侧、临鲖路南侧、于王沟路东侧、四牌楼路北侧 |
144308.1平方米(约216.46亩)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挂牌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8.5 |
1000 |
0.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0〕-5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①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住建局资格预审证明。
2、竞得人2020年度须在临泉县城市规划区内为县政府代建安置房约1900套,县政府以5080元/平方米回购;竞得人须提供1400个机动车停车位,县政府以4万元/个进行回购。
3、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用房353平方米,沿白沟西路并在一楼设置],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城南街道负责监管)。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县住建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住建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8、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0、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LQ〔2020〕-G20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宗地北侧规划绿地由竞得人设计,规划设计按县住建局审核盖章确认后的标准无偿代建,并在建好后无偿移交给县住建局。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否则顶额处罚。按照规划,6个月内建成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12个月内建成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18个月内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须按照规划一次性开工建设,不允许分期建设。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7、竞得人自持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不含电商大厦),建成后8年内不得销售。竞得人在宗地内配建的电商服务用房不高于电商仓储建筑面积(不含电商大厦)的10%,须沿四牌楼路建设,且不允许销售(总自持面积含电商仓储面积)。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 LQ〔2020〕-50号、LQ〔2020〕-G20号 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8时至2020年8月14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0年8月7日8时至2020年8月17日16时止。2020年8月17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