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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8月13日至8月24日挂牌出让临庐产业园腾飞路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7-24

关键字:临自然资公告〔2020〕15号

 临自然资公告〔2020〕1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方式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

万元/亩

1

LQ〔2020〕-17号

临庐产业园腾飞路南侧、白沟路东侧、杨小街路西侧

67966.6平方米(约合101.95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挂牌

不大于2.2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00

10000

2

2

LQ〔2020〕-18号

临庐产业园腾飞路南侧、汇泉路西侧、纬四路北侧

13113.1平方米(约合19.67亩)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挂牌

不大于1.5

不大于50%

不小于20%

商业40年

57

600

2

3

LQ〔2020〕-19号

临庐产业园纬四路南侧、杨小街路东侧、汇泉路西侧

42772.9平方米(约合64.16亩)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用地中商业配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

挂牌

不大于2.2

不大于25%

不小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200

6000

2

4

LQ〔 2020〕-G04号

兴泉大道北侧、经开区中小企业孵化器西侧

11999.07 平方米 (合18.00亩)

工业用地

挂牌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5%

50年

8.5

80

0.2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0〕-17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自身或其母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公司法人,其自身或母公司近三年内开发过产业园区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米。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20〕-18号、LQ〔2020〕-19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竞买人需承诺本地块出土的土方,交由临庐产业园无偿支配使用。④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0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41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沿街一至二层设置,且一楼使用面积不少于205平方米,可与LQ〔2020〕-19号宗地合并设置),并配建一个不少于12个班的幼儿园(建筑面积不少于3749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5400平方米,移交时须具备基本办公和教学条件),幼儿园应按《关于临泉县城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标准及移交等有关事宜的函》临教函〔2019〕91号中要求的执行,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且社区服务用房和幼儿园不计入容积率。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8、按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临庐产业园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临庐产业园金库。

LQ〔2020〕-18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自身或其母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公司法人,其自身或母公司近三年内开发过产业园区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米。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20〕-17号、LQ〔2020〕-19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24个月内,须在商业地块内设立区域电子商务总部基地。引进不少于5家电商企业入驻,其中至少包括一家A股上市的供应链企业,该公司(或其母公司)《财富》杂志发布的2018年度“中国500强”,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建成后,实际入驻每少一家企业,要以违约金的方式处罚100万元,违约金交到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账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向临庐产业园管委会提供企业入驻本地块的协议。临庐产业园规委会须在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书面函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④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自持面积建成后8年内不得转让。具体自持位置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和竞买人共同确定。⑤竞买人需承诺本地块出土的土方,交由临庐产业园无偿支配使用。⑥竞得人保证该项目建成正式运营6个月后,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以违约金方式向临庐产业园区管委会补齐。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在报名前须向临庐产业园管委会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凭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参与报名及竞买。

4、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自约定竣工期限起一年内,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全部开工并在开工建设18个月内竣工,对未开工部分项目用地,按每延期一日,收取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自约定竣工期限起两年内仍未开工的,无偿收回未开工部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8、按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临庐产业园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临庐产业园金库。

LQ〔2020〕-19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自身或其母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公司法人,其自身或母公司近三年内开发过产业园区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米。②要求本宗地和LQ〔2020〕-17号、LQ〔2020〕-18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竞买人需承诺本地块出土的土方,交由临庐产业园无偿支配使用。④要求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20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依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竞得人须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6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沿街一至二层设置,且一楼使用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可与LQ〔2020〕-17号宗地合并设置),建设方案应经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同意,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临庐产业园管委会,且社区服务用房不计入容积率。       

5、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此条款由临庐产业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8、按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临庐产业园区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临庐产业园金库。

LQ〔 2020〕-G04号宗地资格要求:

1、国内公司法人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经开区管委会审核确认函。

4、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5、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6、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否则顶额处罚,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全部建筑物须一次性开工建设,不允许分期,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7、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园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9、按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要求,与受让人在签订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明确如下内容:受让人在该宗地开发建设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经开区(临庐产业园)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受让人)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分公司或子公司为发包人(受让人)提供建筑服务,并由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与发包人(受让人)结算工程款,并保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税收缴入县金库。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 LQ〔2020〕-17号、LQ〔2020〕-18号、LQ〔2020〕-19号、LQ〔2020〕-G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24日8时至2020年8月20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0年8月13日8时至2020年8月24日16时止。2020年8月24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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