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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8月27日至9月7日挂牌出让瓯海区梧田街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8-06

关键字: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0〕91号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0〕91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东单元D片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东单元D片区地块

宗地面积:

40741.75平方米,其中D-21a区块24828.67平方米,D-24a区块15913.0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瓯海区梧田街道梧田街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0.1且≤1.0

建筑密度(%):

≤45%

绿地率(%):

按照梧田老街保护要求控制

建筑限高(米):

≤20米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

起始价:

11408万元

保证金:

2282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整及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9月7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2、根据《关于瓯海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与产权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9〕95号),该地块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无偿划归国家所有,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3、该地块带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出让。地块受让人可在符合《规划条件》、出让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对方案做适当优化,优化方案须经瓯海区政府同意。

4、地块的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不可分割转让(销售),经瓯海区政府同意后才可整体转让。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十天内与瓯海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与瓯海区城市建设中心签订《温州市核心片区梧田东单元D片区地块开发服务管理合同》。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时00分至 2020年9月4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9月4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0577-88521292  吴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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