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嘉土告字[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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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0-17 | 宗地面积: | 1566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内,东至长中港,南至由拳路,西至富润路,北至富兴路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2.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科教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
备注: | 2010-17地块挂牌受让后,除抵押处置外不得转让。 |
宗地编号: | 2010-18 | 宗地面积: | 461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湖新区CBD区域内,东至云溪路,南至向阳路,西至云东路,北至空地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3.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5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
备注: | 2010-18地块挂牌受让后,商业建筑面积的80%和办公建筑面积的80%除抵押处置外不得转让。 |
宗地编号: | 2010-19 | 宗地面积: | 96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南湖新区内,东至庆丰路,南至凌公塘,西至高桥港,北至望湖路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2.5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00万元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
备注: | 2010-19地块挂牌受让后,除抵押处置外不得转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0-17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须具备设计、广告、传媒、动漫、文化、艺术、教育、培训等任一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为准)。不具备上述经营范围的,须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60日内在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注册成立具备上述任一经营范围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然后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须与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逾期未能成立具备上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国土资源部门将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010-18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地块成交后,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受让人注册地如不在南湖新区的,则须在地块成交后60日内在南湖新区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再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逾期未能成立具备上述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的,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0-19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地块成交后,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受让人注册地如不在南湖新区的,则须在地块成交后60日内在南湖新区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再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逾期未能成立具备上述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的,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0-17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须具备设计、广告、传媒、动漫、文化、艺术、教育、培训等任一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为准)。不具备上述经营范围的,须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60日内在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注册成立具备上述任一经营范围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然后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须与嘉兴国际创意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逾期未能成立具备上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国土资源部门将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010-18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地块成交后,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受让人注册地如不在南湖新区的,则须在地块成交后60日内在南湖新区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再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逾期未能成立具备上述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的,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0-19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地块成交后,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嘉兴市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书》。受让人注册地如不在南湖新区的,则须在地块成交后60日内在南湖新区成立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再与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逾期未能成立具备上述注册资金的企业法人的,国土资源部门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12日 至 2010年12月14日 到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312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0年11月12日 至 2010年12月14日 到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31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12月1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0-17 号地块: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2010-18 号地块: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2010-19 号地块: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2010-17 号地块: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2010-18 号地块: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2010-19 号地块:2010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10年12月16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场路350号
联 系 人:沈女士 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966306
开户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99901040041558
联系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场路350号
联 系 人:沈女士 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3966306
开户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9990104004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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