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县9月9日至9月22日挂牌出让袁花镇硖尖公路东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20]第19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1 |
海自然字20084号 |
袁花镇硖尖公路东、G525北 |
0.7643 |
城镇住宅用地(商住) |
房地产开发(配建安置房) |
1.5-2.0 |
≤35% |
住宅70、商业40 |
650 |
3250 |
2 |
海自然字20141号 |
许村镇人民大道南侧、锦绣路东侧 |
6.4461 |
城镇住宅用地(商住) |
房地产开发 |
2.1-2.3 |
≤23% |
住宅70、商业40 |
19640 |
98200 |
二、地块挂牌出让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公告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8日。
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6:00时)。
挂牌时间:海自然字20084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0: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0:00时;
海自然字20141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9月9日11: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1: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 姚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305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20084号地块:①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15%;②地块内集中设置不少于1529平方米的住宅安置用房,由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下属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3500元/平方米回购,回购、配建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袁花镇谈桥集镇硖尖线东侧、01省道北侧地块回购、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袁花镇谈桥集镇硖尖线东侧、01省道北侧地块回购、配建安置房协议书》;③地块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下属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袁花镇谈桥集镇硖尖线东侧、01省道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袁花镇谈桥集镇硖尖线东侧、01省道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2、海自然字20141号地块:①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商业用房应主要沿人民大道布置;②地块内需设置一所规模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许村镇政府,移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③地块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南侧、锦绣路东侧出让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南侧、锦绣路东侧出让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