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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盱眙县9月14日至9月23日挂牌出让农商行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8-21

关键字:盱眙县挂[2020]20号

 盱眙县挂[2020]20号

经盱眙县人民政府批准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XG20074

农商行东侧地块一

3871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1 < 容积率 ≤ 1.2

建筑密度 ≤ 55

5 ≤ 绿化率

40

125

603

1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XG20074号地块竞得人须与盱眙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主要事项为: 1、竞得人须按政府要求,自地块成交之日起 3年内,在盱眙境内满铺开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3 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竞得人须自持并整体经营不得进行分割销售。 2、竞得人须在签订地块《成交确认书》前向盱眙县指定账户(户名:淮安市盱眙新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8300011010000066027,联系人:李德宏,联系电话:13852355799)缴纳自持大型购物中心如期满铺开业履约保证金5000万元人民币(现金或等额金融机构保函)。 3、竞得人自持大型购物中心3年内按期满铺开业的,盱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认定开业后30日内退还如期满铺开业履约保证金;如3年内未能按期满铺开业的,则缴纳的满铺开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竞得人未能按监管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竞得人须再向盱眙县人民政府偿付500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在接到盱眙县人民政府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付清)。 5、其他事项:(1)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未约定事项,以监管协议为准;(2)盱眙县人民政府授权盱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权执行监管协议下的地块开发项目建设监管工作;(3)监管协议未尽事宜,盱眙县人民政府和竞得人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的,可向淮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XG20074号地块须满足建设退让相关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仅可以单独申请, 不接受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个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依法取得开发资质。 2、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8月25日 至2020年09月13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盱眙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9月14日至2020年09月2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9月21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XG20074;

报名时间:2020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14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3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竞得人缴齐出让金(含保证金)时,保证金转为出让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土地交接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盱眙县燕山路西侧水街

联系电话:0517-80910617、0517-80912330

联系人:王先生、沈先生

开户单位: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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