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9月14日至9月23日挂牌出让无城镇城中片区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无自规告字〔2020〕7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0-6 |
无城镇城中片区,无城路与王福路交叉口西南侧 |
14260 |
净地 |
商办、商业用地 |
≤3.8且>1.0 |
≤35% |
|
3100 |
1600 |
50 |
2020-11 |
无为经济开发区,站后路与福园路交叉口东北侧 |
75029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6且>1.0 |
≤22% |
≥35% |
18100 |
9100 |
100 |
2020-12 |
无为经济开发区,福园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侧 |
60901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6且>1.0 |
≤25% |
≥35% |
16500 |
8300 |
100 |
2020-16 |
赫店镇宏林村,无六路北侧 |
6112 |
净地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0.5 |
≤40% |
|
350 |
350 |
10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中2020-16号地块竞买人申请报名时必须持有商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经营企业预核准通知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2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9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8时至2020年9月23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7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土地出让成交后12个月内开工,出让成交后36个月内竣工。
(六)2020-6号地块建筑限高:不小于60米,不大于100米(商务办公楼)。
1、地块内商业用房计容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20%,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各功能业态及配套设施布局;不得建设独立的临街商业门面房,且不得建设任何形式的住宅用房(含疑似)。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主干道路景观设计效果,临路低层建筑外立面应采用高级仿石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①临无城路、王福路一侧各仅可开设一处出入口,且主出入口宽度不大于25米,次出入口宽度不大于10米;②临渡江北路一侧仅可开设一处人行出入口,宽度不大于3米。
4、临路需围合部位应采用绿篱隔断,不得建设实体围墙,并做好日常养护。
5、竞得人自持计容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10%,且会议功能用房必须纳入自持范围,地上配电房、门卫等配套设施不得纳入自持范围。
(七)、2020-11号地块建筑高度:27米<H<60米(住宅)。
1、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5%,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临站后路一侧不得布置商业用房;
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
①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
②临路低层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
③空调外挂机、太阳能等设备作隐蔽处理且统一设计;
④做好地块四周及建筑的亮化处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站后路一侧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出入口。
4、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后期相邻市政道路建设在交叉口附近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6、地块范围外临经一路与支四路交叉口西南侧代建一所小学,由竞得人按相关标准、规范无偿设计,代建小学规模为30个班(用地面积29703㎡,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相关规划指标详见代建学校规划设计要点)。代建工程必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完工,完工后经验收合格无偿移交教育局安排使用,同时提供全套档案资料。
①代建项目由受让人规划、勘探设计、施工;
②代建小学包括主体建筑及运动场、围墙、大门、道路等,含给水、排水、强电、弱电、消防、景观绿化等所有配套设施;
③学校规划设计与建设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皖教基〔2017〕24号)等相关规范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无为经开区支四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代建学校规划设计要点》。项目建设所有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代建方统一办理并支付。规划方案、施工图纸(含二次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审查和市政府审定。小学建设要求及室内外装饰装修标准和等级不低于无为市实验小学城南校区,工程施工过程中图纸确实需要变更的,变更原则不得低于原设计或装修标准,并且变更需经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
④所有教室含机动教室课桌椅及报告厅座椅配备到位;
⑤完成所有项目水、电、燃气工程及水、电、燃气接入(包括配电台区及水、电、燃气开户增容等相关一切费用)。
⑥代建小学需单独编制规划文本,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建设全过程服从市教育局监管。
(八)2020-12号地块建筑高度:27米<H<60米(住宅)。
1、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3%,且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7%,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
②临路需布置一处集中式商业,可用于超市、休闲等功能,不得分割销售,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且平均进深不小于25米。
③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2、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主干道路及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①住宅面宽不得大于50米;②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③空调外挂机、屋顶太阳能等设备作隐蔽处理且统一设计;④做好地块四周及建筑的亮化处理。
3、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4、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5、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后期相邻市政道路建设在交叉口附近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6、临路代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有独立的出入口、停车位,建成后无偿移市交民政局。规划方案中单列专篇,经市民政局审核同意。
7、竞得人按照《无为县代建道路管理办法(试行)》(无城管〔2019〕119号)文件精神同步无偿设计、代建经一路(支四路至福园路段,约260×24米):
①由竞得人按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图并经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审查确认方可报批;
②市住建局负责代建道路的审核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工程验收、标后项目管理等,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具体工作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③代建项目包括地上地下市政管线和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④市政处为代建道路的项目载体单位,相关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竞得人办理,市政处协助并与竞得人签订道路代建协议(合同),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不得动工建设;
⑤代建道路与商品房开发项目同步竣工验收;
⑥该代建项目经质检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城管、住建、交警等相关部门。
(九)2020-16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加油站的总平面规划设计须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和消防、节能、环保、安全等规范要求;加油站的油罐应采用地下埋设,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满足安全、检修安装及工艺的要求,并符合规范要求;合理组织内外交通,并按规范设置出入口及周边安全标识标牌等设施;配套设施:地块内应设置一处公共厕所,加油站内配置消防器材间,加油站可配套小商品便利店,但不得建经营性的住宿、餐饮和娱乐等设施。
(十)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智能信报箱等。
(十一)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0553-2532780、18855363899、18325393753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账户: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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