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9月16日至9月29日挂牌出让江北新区新浦路以东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南京市本级挂[2020]宁新区出第07号
南京市本级挂[2020]宁新区出第07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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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O.新区2020G15 | 江北新区新浦路以东、兴隆路以南09-17-02地块,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新浦路,南至江苑路,北至现状。 | 22518.45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0% | 35%≤绿化率 | 70 | 50000 | 100000 | 1000(万元) | |
NO.新区2020G16 | 江北新区江苑路以北、新浦路以西08-24-02地块,东至现状,西至现状,南至江苑路,北至兴隆路。 | 28744.30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0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0% | 35%≤绿化率 | 70 | 63500 | 127000 | 10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2、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3、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9月06日至2020年09月15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PeopleLandList.asp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9月16日 起至2020年09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8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新区2020G15; 2、地块编号:NO.新区2020G16;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有竞买意向的,停止竞价,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现场摇号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30日15:00,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楼317会议室,摇号顺序为公告中地块编号顺序。 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按“竞得通知书”要求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金核查要求: 我局委托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9号
联系电话:(025)88029883
联 系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与国土局
开户单位:见挂牌文件
开 户 行:见挂牌文件
账 号:见挂牌文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与国土局
2020年08月27日
2020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