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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张家港市9月23日至10月13日挂牌出让乐余镇乐丰路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9-02

关键字:张家港市挂[2020]经42号

 张家港市挂[2020]经42号

 
 
        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0-C17 乐余镇乐丰路南侧 72995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1.80<容积率≤2.4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850 4052 45(万元)  
2020-C18 乐余镇建新路西侧 56500.27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1.80<容积率≤2.4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650 3136 35(万元)  
2020-C27 经开区振兴路北侧 40709.97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1.80<容积率≤2.30 建筑密度≤40% 35%≤绿化率 70 500 2443 25(万元)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单独申请。本次出让地块为安置房用地,竞买人须在本市人民政府已认定并公开发布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单位名单内。具体详见《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9月03日至2020年09月22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4.76.18:8085/)(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09月23日 起至2020年10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221.224.76.18:8085/;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20-C17;
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23日9时 至2020年10月13日10时;

2、地块编号:2020-C18;
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23日9时 至2020年10月13日10时15分;

3、地块编号:2020-C27;
报名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至2020年10月12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09月23日9时 至2020年10月13日10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本次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 2.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3.出让地块因无人报价或报价均无效而最终不成交的,则已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同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512-58693305
        联 系 人:包峥华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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