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市10月19日拍卖出让雪湖片区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潜自然资规出告字〔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潜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竞买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有过独立操盘单个项目用地规模200亩以上的开发经历且有竣工验收证明。
3.不接受联合报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或限制其申请竞买土地:
(1)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存有闲置土地的相对人;
(2)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5.本次出让只受理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三、公开出让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二)时间安排:
1.公告和出让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9月24日8:00起至2020年10月14日17:00止。
2.申请报名时间:2020年10月4日8:00起至2020年10月14日17:00止。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7:00。
4.竞买资格确认时间: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0年10月16日17:30前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持《竞买资格确认书》等材料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申请竞买人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竞买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拍卖时间: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00-12:00。
四、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人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竞买申请人信息结果两份;委托报名竞买的,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两份、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上述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印章,原件用于查验。
2.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填写竞买申请书两份。
五、特别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人应自行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以及出让文件内容;对出让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方式向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本次出让不统一组织实地踏勘。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本次出让宗地后,不得以本次出让宗地的出让文件内容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本次带方案出让,按《潜山市四中西侧地块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修改稿)》建设,并按潜山市住建局出具的《雪湖片区四中西侧地块回购方案》执行安置房回购约定。
3.2016号、2017号、2018号和2019号四个地块相邻,为便于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筑风格,作为一个标的一同出让。出让总起始价62588万元,增价幅度200万元,竞买保证金62588万元。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采取增价方式。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或报价,拍卖师无法分辨举牌先后,且同时举牌者都不愿意继续增加报价时,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竞得者。
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
5.本次拍卖出让竞得人产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总价款的20%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超出部分转作预付款。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定金不予退还。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交清本次拍卖4宗地出让总价款,与出让人分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和预付款转作出让价款。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并以出让总价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天后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出的利息,赔偿出让人损失。
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6.非潜山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必须2个月内在潜山市注册成立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
出让人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完成子公司注册登记后,再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7.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交付(宗地范围内空间、地表、地下等设施由竞买人自行勘察确认),面积以交付时界址点控制的实有面积为准,出让价款不变;宗地开发所需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配套设施由竞买人自行考察、自行配建。
8.四个地块须同步开发建设,统一建筑材料、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质档次。
9.地块区间市政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由市住建局统一建设。
10.四个地块地下车库统一限价每个8万元。
11.竞得人须按《潜山市四中西侧地块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修改稿)》明确的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在相应宗地内配建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以及公厕。以上配建项目须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和交付标准进行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潜山市教育局、潜山市梅城镇人民政府。
12.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拍卖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约定执行。
报名地点: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拍卖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1)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潜山天柱山支行
账号:12755301040001090
(2)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潜山皖城支行
账号:1309078019200006703
(3)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潜山支行
账号:34001684301050272546
(4)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农商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18
(5)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农发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20334082400100000209482
(6)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1201145902
(7)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潜山市支行
账号:100113186660019999
(8)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134410110300000034
(9)户名:潜山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692801021000002597
联系人: 汪先生、丁先生
联系电话:0556—8970331
潜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 9月22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规划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 筑 系 数 % |
绿地率% |
建设 工期 |
总起 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016 |
雪湖片区 四中西侧 A区 |
36149.52 |
二类 居住用地 |
70 (40) |
≤1.8 |
16.11 |
|
35.12 |
二年 |
62588 |
200 |
62588 |
1.2016号宗地 起始价17005万元,竞买保证金 17005万元; 2.2017号宗地 起始价15838万元,竞买保证金 15838 万元; 3.2018号宗地 起始价15381万 元,竞买保证金15381万元; 4.2019号宗地 起始价14364万元,竞买保证金 14364万元。
|
2017 |
雪湖片区 四中西侧 B区 |
32727.63 |
二类 居住用地 |
70 (40) |
≤2.0 |
18.51 |
|
35.12 |
二年 |
||||
2018 |
雪湖片区 四中西侧 C区 |
39959.46 |
二类 居住用地 |
70 |
≤2.0 |
14.74 |
|
30 |
二年 |
||||
2019 |
雪湖片区 四中西侧 D区 |
36821.31 |
二类 居住用地 |
70 |
≤2.0 |
14.60 |
|
30 |
二年 |
说明:1.上述宗地的相邻建筑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2.拍卖佣金按宗结算,由竞得人支付给拍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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