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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10月16日拍卖出让东经三路等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09-25

关键字:怀自然资规告字[2020]第22号

  怀自然资规告字[2020]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县城区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2020-22-1

位于县城HN12B-0601,东经三路与永宁大道交口西侧

51271.83㎡(76.90亩)

商住混合用地(配套商业服务建筑面积大于总计容面积的10%且不超过20%)

≤1.8

≤30%

≥30%

≤54

商服40

住宅70

11536.16

5769

2020-22-2

位于县城HN09-0701地块,独秀大道与永丰路交口南侧

69617.11㎡(104.43亩)

居住用地(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比≤10%)

≤1.8

≤30%

≥35%

≤54

70

20133.27

10067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号为TJ201918号、TJ202028号规划条件执行,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宗地图》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方式

2020-22-1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家竞买转挂牌供应。 

2020-22-2地块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家竞买取消供应。

四、竞买约定

1.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20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14日(不含法定假期)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

2. 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凭银行进账单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20年10月15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20年10月27日11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需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20年10月16日10:00时。

2.挂牌日期: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8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0:00时止。

3.拍卖、挂牌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代建2020-22-1地块周边(地块用地红线与城市现状道路之间)绿化工程、广场、亮化工程、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工程管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在地块用地红线外东南侧待建3076平方米广场,在地块红线外侧和南侧沿用地红线边界代建10米宽的绿化。以上配套设施工程均由竞得人按市政标准投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城市管理局。

3、竞得人须在2020-22-2地块内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6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850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一处,独立占地。与住宅用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按照县教育部门标准精装修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签订《县城HN09-0701地块小区配套幼儿园代建协议》。

竞得人还须按规划要求代建2020-22-2地块周边(地块用地红线与城市现状道路之间)绿化工程、广场、亮化工程、人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工程管线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代建沿独秀大道地块用地红线与城市现状道路之间10米宽绿化带,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城市管理局,详见TJ202028号规划条件。

4、地块出让条件: 按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出让。若地块内地下有排污管线等其他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费用自理。

5、其他配建依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号为TJ201918号、TJ202028号规划条件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竞买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交:

(1)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大于保证金数额的资信证明。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6-463219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6-5101688

十、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

账  号:223024162871000002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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