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10月19日至10月28日挂牌出让李堡镇李西村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安市网挂[2020]031号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2020031001 |
李堡镇李西村2组 |
25654 |
商住/ |
1 < 容积率 ≤ 3.2 |
建筑密度 ≤ 35 |
30 ≤ 绿化率 |
70 |
4000 |
16931.64 |
10 (元/平方米) |
2020031002 |
李堡镇李西村1组、6组 |
12122 |
商住/ |
1 < 容积率 ≤ 3.2 |
建筑密度 ≤ 35 |
30 ≤ 绿化率 |
70 |
1800 |
8242.96 |
10 (元/平方米) |
2020031003 |
李堡镇李堡村5组 |
13040 |
商住/ |
1 < 容积率 ≤ 3.2 |
建筑密度 ≤ 35 |
30 ≤ 绿化率 |
70 |
2000 |
8736.8 |
10 (元/平方米) |
2020031004 |
李堡镇杨庄村4组、5组 |
20525 |
商住/ |
1 < 容积率 ≤ 3.2 |
建筑密度 ≤ 35 |
30 ≤ 绿化率 |
70 |
3000 |
13546.5 |
10 (元/平方米) |
二、竞买资格:本次挂牌出让的报名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9月29日 至2020年10月18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2020031001;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8日16时00分;
2、
地块编号:2020031002;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8日16时00分;
3、
地块编号:2020031003;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8日16时00分;
4、
地块编号:2020031004;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6日15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8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李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土地出让金缴纳至50%,土地出让金余款于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缴清。 3.无偿配建及移交工程:物管用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社区养老用房不少于30㎡/100户;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25㎡。 4.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初步设计应含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内容,且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 5.建筑产业现代化:按《苏建科(2017)43号》和《海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6.按规定标准配建人防设施。 7.按标准配备技防设施。 8.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9.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系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 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海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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