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出[2010]第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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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国土资出[2010]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如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宗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起始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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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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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4-1
|
县城一号街区3号地块南侧(滨河绿化带地下空间)
|
892
|
街巷用地
|
机动停车场库
|
--
|
--
|
--
|
156
|
50年
|
7
|
1004-2
|
刘埠度假村1号地块
|
2379.9
|
商务金融
住宿餐饮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1.0
|
≤45%
|
≥20%
|
279
|
40年
|
35
|
1004-3
|
刘埠度假村2号地块
|
502
|
商务金融
住宿餐饮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1.0
|
≤45%
|
≥20%
|
279
|
40年
|
7
|
1004-4
|
县城日晖东路南侧、农业发展银行如东支行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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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5
|
商务金融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3.42
|
65.5%
|
--
|
3500
|
40年
|
200(含地面资产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
备注:1、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为准,宗地面积依据宗地图以实际交地为准;
2、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内容和用地红线要求组织实施,其中1004-1号地块(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必须与县城一号街区3号地块相衔接;
3、本次出让地块土地条件为现状。其中1004-4号地块用地范围内约1788.5平方米的地面资产以 410.5万元的价格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由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各宗地在开发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增、扩容)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及其他事项由受让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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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1004-1号地块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其余地块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与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文件的索取及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20日(工作日,下同),到江苏省土地市场如东交易所购买有关资料。
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20日下午4时前,携以下材料到江苏省土地市场如东交易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1.《竞买申请书》及电脑报价相关材料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开发资质证书、身份证等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出让文件工本费600元/套。
本次出让只接受现场竞买申请,经我局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应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我局将在2010年4月20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竞买成功,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如未竞得,保证金将于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方式:局域网报价
挂牌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9:00—2010年4月22日下午4:00;
挂牌地点:如东县国土局二楼交易厅。
六、本公告内容由江苏省土地市场如东交易所负责解释,如有变化,以挂牌起始日前5日公告为准。公告中的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本次挂牌活动由如东县国土资源局主持,在如东县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进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4526202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如东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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