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11月1日至11月11日挂牌出让白洋街道茭塘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武土让告字〔2020〕41号
经武义县人民政府批准,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茭塘村农家乐地块(A1-A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地价 (万元) |
||||
茭塘村农家乐地块(A1-A6) |
白洋街道茭塘村 |
1798 |
旅馆、餐饮用地 |
40年 |
50 |
101 |
||||
分地块具体指标要求 |
||||||||||
序号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米) |
||||||
A1 |
181 |
餐饮用地 |
≤2.0 |
<15 |
||||||
A2 |
810 |
旅馆用地 |
1.3-2.0 |
<15 |
||||||
A3 |
250 |
旅馆用地 |
1.3-2.0 |
<15 |
||||||
A4 |
61 |
旅馆用地 |
≤2.0 |
<15 |
||||||
A5 |
434 |
餐饮用地 |
≤2.0 |
<15 |
||||||
A6 |
62 |
旅馆用地 |
≤2.0 |
<15 |
||||||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义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名前仍拖欠武义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武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义县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或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至2020年11月1日9:00。
七、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日9:00至2020年11月9日16:00。
八、挂牌时间: 2020年11月1日9:00至2020年11月11日11:00。
九、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十、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本次出让的地块为武义县农村产业融合试点项目,实行项目区点状布局、组合供地。①土地出让后,受让方按一证多宗进行不动产登记管理。②项目开发过程中受让人要遵守《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的指导意见》武政发[2017]80号和《武义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定。③本次出让地块按照土地现状出让,项目区范围内除点状供地以外的配套用地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按照我县农村产业融合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土地受让人向土地所在村集体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 本次出让地块上有房产(构筑物),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需与武义县人民政府白洋街道办事处签订《购买地上建筑物协议》,并按房产(构筑物)总价78.87万元交纳保证金,待土地使用权竞得后,受让人按房随地走原则,以总价78.87万元向武义县人民政府白洋街道办事处购买转让地上的房产(构筑物)。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中心(武义县北岭新区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B楼119室)
咨询电话:0579-87878318、87646893
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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