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国土告字〔201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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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0(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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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0029 | 县城黄海路南侧、七星湖西侧 | 140147 | 住宅 | ≤2.50 | ≤25 | ≥40 | 70 | 5500 | 21022 | 2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中买者须在本地块内向开发区管委会提供40000平方米回迁安置房,回迁安置房基价为2400元/平方米,层次差按海政办发(2008)86号文件执行。同时提供350个车棚,每个车棚的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车棚价格为2000元/平方米,并无偿提供350个汽车停车位。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自然人,根据《海安县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海办发〔2005〕69号),凡不符合廉政准入条件和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含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本人另行注册的公司)不得参加本期挂牌出让活动的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12日至2010年12月02日,到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02日至2010年12月13日,到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2010029地块:2010年12月02日9时 至2010年12月15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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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中买者须在中买土地后3个月内向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印章的本地块平面规划图和回迁房套型图,逾期每日扣减建设安置保证金0.5万元。 (三)在土地划交后6个月内必须动工建设,并在土地划交后多层12个月内、小高层18个月内、高层24个月内提供安置房。逾期交房每延迟1天,每幢扣减建设安置保证金1万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8917374
联 系 人:崔俊林
开户单位:海安县财政局
开 户 行:海安县各家商业银行
账 号:无须帐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11月12日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