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11月10日至11月19日挂牌出让医药高新区春晖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泰地储告〔2020〕18号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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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泰地储告〔2020〕18-1号 |
泰州医药高新区春晖路东侧、药城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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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49 |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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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 容积率 ≤ 1.944 | 建筑密度 ≤ 22 | 35 ≤ 绿化率 | 70 | 13740 | 91600 | 20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实时进行报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9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2.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3.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http://zwfw.taizhou.gov.cn/ggzy/
联系电话:0523-86965011、 0523-86881388
联系人:沈女士、申女士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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