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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定远县11月19日拍卖出让金山路与戚继光大道交叉口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0-26

关键字: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0〕14号

 定自然资源公告字〔2020〕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

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

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CR2020-8号,位于金山路与戚继光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东临规

划支路道路红线,西临金山路道路红线,南至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北临戚继光大道

道路红线。出让面积69739.69平方米(合104.61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

规划设计条件(定规通字【2020】024号)。

宗地二:编号为CR2020-9号,位于金山路与松园路交叉口东北角地,东至南

吴路道路红线,西临金山路道路红线,南临松园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支路道路红

线。出让面积51838.49平方米(合约77.76亩)。出让用途为:住宅用地。规划设

计条件(定规通字【2020】025号)。

具体情况见下表(详细规划指标及出让要求请在政府网站下载并仔细阅读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

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  年限(年)

出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 筑

密 度

建筑层数

(限 高)

CR2020-8

69739.69㎡(合104.61亩)

住宅

1.0-1.8

不小于35%

不大于30%

56米以内

70

拍卖

24000

12000

200

CR2020-9

51838.49㎡(合77.76亩)

住宅

1.0-1.8

不小于35%

不大于30%

56米以内

70

拍卖

17000

10000

100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报名竞买。

(三)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

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

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

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

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公开出让方式

CR2020-8号、CR2020-9号国有建设用地以拍卖方式设有低价公开出让,不达

到底价不能成交。本次出让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底价由土地出让底价领导小组

另行研究。

1、CR2020-8号、CR2020-9号宗地采取有底价拍卖出让。

2、CR2020-8号、CR2020-9号宗地参加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开始时间2020年

10月26日8时;参加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7时。

3、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

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出让人组织拍卖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

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视为流拍,出让人重新组

织公示出让。

4、拍卖会时间2020年11月19日上午10时整。

5、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六楼

会议室)拍卖成交结果现场公布。

五、成交价款缴纳

CR2020-8号、CR2020-9号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分二期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

款,首期成交价款30日内缴纳50%。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

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

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

竞得人另行缴纳。

六、宗地移交方式

(一)CR2020-8号、CR2020-9号宗地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60日内

    现状净地交付土地。

(二)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

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

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

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七、开竣工约定

CR2020-8号、CR2020-9号宗地竞得人自土地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须开工建设,

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

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八、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

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帐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竞买保证金帐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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