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界首市11月19日拍卖出让裕民路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界自然资公告字〔2020〕28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20〕28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竞价增幅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0】-41 |
界首市裕民路东侧、牛行街南侧、卫民路西侧、规划安家路北侧 |
64597.25(合96.8959亩) |
居住 |
居住70 商业4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5% |
不小于 35% |
12000 |
152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20】-42 |
界首市裕民路东侧、规划安家路南侧、卫民路西侧、福通路北侧 |
50594.46(合75.89亩) |
居住 |
70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 35% |
9000 |
152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20】-41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商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商业设施沿牛行街连续布置,不得断开,且不得沿牛行街开设小区入口。其它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0〕43号文件执行。
【2020】-42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其它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中心规划用地函〔2020〕43号文件执行。
备注:1、本次宗地按拍卖方式供应,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根据规划要求,【2020】-41号宗地内应配建一所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宜少于5000平方米,应结合学生出入口设置疏散广场,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3、根据规划要求,【2020】-41号宗地内应配建一座10KV环网柜。
4、上述两宗地周边及地块内的市政道路(卫民路、安家路)由受让人进行代建,道路设计方案同房建设计方案一起提请市国土空间委员会研究。市住建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建设过程监管及回购,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回购资金,回购价格按照审计价格进行结算。市城管局和市政工程处负责移交接收及后期管护。
5、上述两宗地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7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7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18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11月19日16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五)竞得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报价竞买。竞买人必须有一次以上应价或报价,有效报价或应价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确定成交,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界首境内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具备法人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具体详情见拍卖出让文件。
(七)出让金缴纳两种方式:(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2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超过两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八)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九)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王丽 王珏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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