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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云和县11月19日至11月30日挂牌出让青阳花苑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0-30

关键字:云土告字[2020]016号

 云土告字[2020]016号

经云和县人民政府批准,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基本情况及各项指标要求

 

 

1

 

 

地块编号

云和县青阳花苑南侧(CN03-04-14-01)地块(云自然资规条〔2020〕16号)

土地位置

云和县青阳花苑南侧地块

土地面积

(㎡)

54652.72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房用地、商服用地

出让年限

住宅部分70年

商服部分40年

起始价

(万元)

18343

竞卖保证金(万元)

9172

规划指标

要求

容积率

2.0≤建筑容积率≤2.2

绿地率

≥30%

建筑密度

≤30%

商业建筑面积

≤3000㎡(包括社区商务办公用房1200㎡)

增价幅度

(万元)

50

建筑高度

≤45m

高层建筑面宽

≤60m

竞买上限价格(万元)

26843

安置房起报面积(㎡)

5100

安置房投报幅度(㎡)

100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11月19日16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

               

 

注:土地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11月28日16时00分。

(二)报名流程

1.挂牌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 go_home)  

2.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后,可于2020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11月28日16时0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16时00分。

3.资格确认: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在2020年11月28日16时00分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4.挂牌竞价期限:2020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

四、本宗地采用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出让底价;

地块竞买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26843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根据《关于青阳花苑南侧出让地块安置房配建的建议函》文件要求需无偿配建5000平方米安置房;

当竞买报价达到设定的上限价格(26843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自动转入竞配无偿安置房程序,无偿安置房起报面积5100平方米(含《关于青阳花苑南侧出让地块安置房配建的建议函》文件要求的无偿配建5000平方米安置房),安置房投报幅度100平方米,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相关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相关出让文件。

六、其他详情:

(一)配建要求:

 1.该区块安置房要求配建≥5000平方米,无偿移交县政府,具体详见《关于青阳花苑南侧出让地块安置房配建的建议函》文件要求。当竞买转入竞投无偿安置房程序后,竞投的安置房需按《关于青阳花苑南侧出让地块安置房配建的建议函》的要求配建相关配套用房,配建的安置房及地下车库(位)、储藏间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首次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县征收中心,安置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安置房移交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开发单位承担,纳入建设成本。

 2.社区商务办公用房:在小区主入口沿街配建不少于1200平方米(其中设置在一楼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社区商务办公用房,用房需连成整体,且不超过两层,按办公建筑要求建好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使用。

    3.横穿受让用地范围内的箬溪应保留;如受让人需对箬溪进行改造,应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设计、改造(预计过水断面不少于10平方米;同时箬溪两岸各3米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布置建筑物。

   (二)竞得人在云和范围内未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挂牌成交后,须在本地注册成立新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拟成立新公司的,报名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且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少于51%。

(三)地块需参照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和县青阳花苑南侧(CN03-04-14-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云自然资规条〔2020〕16号)的要求建设。

(四)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五)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六)出让人按现状情况交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买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七)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九)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

(十)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要求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十一)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负责接受咨询(0578-5113643)。

(十二)本次挂牌有关配建要求、安置房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云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0578—5531318)。

(十三)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十四)其他要求、详情请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 话:0578-5113643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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