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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12月1日拍卖出让金山东路以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07

关键字:铜告字[2020]12号

 铜告字[2020]12号

 

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竞买保证金(万元)

出让起始价(万元)

出让方式

供地

条件

开、竣工

时间要求

铜土储字[2020]

24号地块

金山东路以南、宝山路以西、规划铜山路以北

规划用地面积56238.46㎡;土地出让面积56238.46㎡

二类居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1.6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25985

25985

拍卖

净地

开工时间:2021年5月28日前;竣工时间:2023年5月27日前

二、竞买土地使用权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如不足三家转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约定

(一)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一)本次公开出让的铜土储字[2020]24号地块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26日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二)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铜陵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京西路18号)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三)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11:0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2020年11月27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铜土储字[2020]24号地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将在2020年11月30日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参加拍卖会。

 

(四)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上午11:00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20年12月3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铜土储字[2020]24号地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将在2020年12月4日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并通知参加挂牌会。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7日期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时)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6:00

公开拍卖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

拍卖挂牌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拍卖大厅

报名领取出让文件地点: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建设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山东路以南、宝山路以西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铜自然资规函[2020]176号)及规划条件图执行;

2、土地受让方须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的《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相关要求以及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开发建设;

3、土地受让方须无偿配建1950.09平方米商业用于辖区政府安置,建成后移交辖区政府。建筑方案中涉及安置部分需经过辖区政府书面同意;

4、土地出让方需承担拟出让地块内爱国渠的改造费用;

5、商业部分不得运营含有产生油烟、超标准噪音的服务业;

6、根据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公告在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交易信息网(http://www.ahgtt.gov.cn/lmah)、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hghj.tl.gov.cn/)和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zx.tl.gov.cn)及《铜陵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陈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562-2828555 

地址:北京西路18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5室)

    

                                                                               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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