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桐城市12月1日拍卖出让双港镇双永大道以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桐自然资告字[2020]32号
经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建筑 高度 |
|||||||
C19-01# |
双港镇双永大道以北 |
10254.21(约15.38亩) |
商住用地 |
1.0<R<2.2 |
<35% |
> 30% |
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0% |
< 60米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99.82838 (52万元/亩) |
400 |
备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1、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构成闲置土地未处置结束的;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4、未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5、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6、其他不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行为的。
三、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若报名不足两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在 2020年11月30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9日8时至2020年11月30日17时登陆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che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2141?type=4&catId=6728601&action=list)及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站(http://aqggzy.anqing.gov.cn/jyxx/012004/project.html?citycode=340881)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至 2020年11月30日17时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30日17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审查,若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1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申请参加挂牌时间延长到2020年12月8日17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17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申请人可于 2020年12月8日10时至2020年12月8日17时凭银行出具的有效缴款凭证及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相关报名资料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2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0年12月1日10时
2、拍卖地点: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期限: 2020年12月1日8时至 2020年12月10日10时
2、报价时间: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3、挂牌及报价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的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设置底价,若最高竞买价格低于底价,则本次出让活动终止。
4、若参加竞买人未竞得该宗土地,则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申请人缴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缴款单位名称,其他单位、公司组织不得代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
九、银行帐号:
竞买保证金缴入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下列帐户。
开户单位: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营业部
帐户:20000236106310300008625
十、移交宗地
(1)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交地。
(2)宗地内的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树木以及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灯基础设施均以现状为准。
(3)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树木、沟渠、堆土等,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地块周边居民通行及相邻关系由竞得人自行妥善解决。
(4)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5)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十一、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竞得人如未履行本出让公告及须知相关条款,出让人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将作出相应惩戒。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6-6699169、18755688799(江科长)
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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