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市工土让告字[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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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金华市金东新城区二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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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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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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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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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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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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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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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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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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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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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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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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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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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新城区清照路北侧、邮电小区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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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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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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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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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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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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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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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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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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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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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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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新城区纵五路以东、横二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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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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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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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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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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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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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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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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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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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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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或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 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建设用地后,拟成立新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企业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上述地块一以拍卖方式出让,地块二以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底价即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出让文件汇编。地块一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22日15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地块二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2月3日15时,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获取出让文件。
六、地块一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1月22日15时止,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22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1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地块二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3日至2010年12月3日15时止,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地块一:至2010年11月22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0年11月23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若申请人不足三人的,则拍卖取消。
地块二: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日15时止,挂牌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2010年12月7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挂牌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本次地块均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和金华市金东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垂询。
2、出让金缴纳时间:在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均须按合同约定在 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在付清出让金时定金方可转为出让金。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8号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联系电话:0579-82398090、82176813
联 系 人:刘东来、邵丽清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市府支行
帐号:1307427300001207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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