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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12月9日至12月21日挂牌出让东至琴音大道等4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19

关键字:2020年宁溧出第14号

 2020年宁溧出第14号

经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4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NO. 溧水2020G45

东至琴音大道, 南至马场路, 西至薛李东路, 北至机场路。

49626.66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 < 容积率 ≤ 2.2

建筑密度 ≤ 25

35 ≤ 绿化率

70

11865

23730

500 (万元)

NO. 溧水2020G46

东至现状, 南至三干河路, 西至中心河路, 北至石湫大道。

24035.67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01 ≤ 容积率 ≤ 1.8

建筑密度 ≤ 20

30 ≤ 绿化率

70

1000

5000

100 (万元)

NO. 溧水2020G47

东至凤凰井路, 南至卫生院, 西至滨河东路, 北至华塘南路。

24934.69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01 ≤ 容积率 ≤ 1.5

建筑密度 ≤ 25

30 ≤ 绿化率

70

824

4120

100 (万元)

NO. 溧水2020G48

东至现状, 南至123省道, 西至凤凰井路, 北至七里甸路。

32069.23

住宅/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1.01 ≤ 容积率 ≤ 1.6

建筑密度 ≤ 28

35 ≤ 绿化率

70

1060

5300

10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和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1.以上住宅(商住)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NO.溧水2020G45: 1.该地块竞买保证金为出让金起始价的50%,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该地块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3.该地块为永阳街道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该安置房项目实行“五限一竞”出让回购方案。受让人不得将出让地块(包括在建的建筑物)的权属用于抵押融资,区不动产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权证。项目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面积、非计容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在内的全部项目,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统一回购,回购价:地上安置房7280元/平方米,各种配套用房6300元/平方米,地下工程3500元/平方米。 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 NO.溧水2020G46: 1.该地块为石湫街道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项目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回购,用于安置房拆迁户,回购价格为:18257.516924万元。 2.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地块竞得人应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支付已建成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13257.516924万元。 3.竞得人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土地竞买人须提供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安置房回购协议。 NO.溧水2020G47-48: 1.该两宗地块为洪蓝街道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项目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回购,用于安置房拆迁户,回购价为:1期12600万元、2期38943万元。 2.该地块地上建筑物已建成,地块竞得人应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支付已建成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1期8480万元、2期33643万元。 3.竞得人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土地竞买人须提供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安置房回购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9日 至2020年12月08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09日至2020年12月1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NO. 溧水2020G45;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

2、

地块编号:NO. 溧水2020G46;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

3、

地块编号:NO. 溧水2020G47;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

4、

地块编号:NO. 溧水2020G48;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18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交易方式和时间 1.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6:00期间可登录南京土地市场网“溧水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上午10: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二)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了解土地竞价规则和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土地挂牌、拍卖及开发建设等方面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开发企业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土地市场信用记录,一年内该企业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进入南京土地市场参与土地竞买。 (四)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五)资金要求 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其中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金价款在地块成交后三个月内全部交清(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地块除外),具体付款日期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六)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5)57217257

联系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详见挂牌须知 开户行:详见挂牌须知 账号:详见挂牌须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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