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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2月17日至12月28日挂牌出让泽兰路南等9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1-30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20)19号

 亳国土告字(2020)19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113

泽兰路南、亳菊路北、仙翁路东

36333.5(54.5)

商业

≤1.6

≤45%

≥20%

40  

11250

5625

100

2020-114

泽兰路南、亳菊路北、希夷大道西

55774(83.661)

商业

≤1.6

≤45%

≥20%

40  

17250

8625

100

2020-115

旋花路南、曹霸路西、杜仲路北

65604.8(98.407)

商住(商服10%)

≤2.2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25750

12875

200

2020-116

杜仲路南、曹霸路西,凤尾沟北

18884.4(28.327)

商住(商服5%)

≤2.2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8190

4095

100

2020-117

紫苑路南、曹霸路东

35120.3(52.68)

商住(商服5%)

≤2.2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15220

3045

200

2020-118

茉莉路南、神农大道东、紫苑路北

89087.9(133.632)

商住(商服10%)

≤2.2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35600

 7120

200

2020-119

神农大道东、窑鸿支沟北

14980.1(22.47)

旅馆

≤2.5

≤40%

≥20%

40  

3190

640

50

2020-120

曹霸路西、窑鸿支沟北

53828.2(80.742)

商住(商服10%)

≤2.2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23340

 4670

200

2020-121

杜仲路南、茉莉路北、曹霸路东

68690.2(103.035)

商住(商服10%)

≤2.0

≤25%

≥35%

商业40 住宅70

 28400

14200

2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2月16 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6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6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2月  1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20-115和2020-118号地块内须分别配建不少于15个班的幼儿园、2020-121号地块内配建不少于6个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二)为保持规划的一致性,2020-113和2020-114号地块须同时报名竞买;2020-115和2020-116号地块须同时报名竞买;2020-117、2020-118、2020-119和2020-120号地块须同时报名竞买。

(三)2020-117、2020-118、2020-119和2020-120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四)2020-119号地块内须建设四星级酒店。

(五)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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