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12月21日至12月30日挂牌出让LQ〔2020〕-64-1号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临自然资公告〔2020〕26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1 |
LQ〔2020〕-64-1号 |
建设路西侧、庐阳大道南侧、和平路北侧 |
18078.22平方米(约合27.12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20 |
3000 |
2 |
2 |
LQ〔2020〕-65-1号 |
和平路南侧、腾飞路北侧、于王沟路东侧 |
10648.13平方米(约合15.97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挂牌 |
不大于2.4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60 |
1500 |
2 |
3 |
LQ〔2020〕-66-1号 |
和平路南侧、腾飞路北侧、建设路西侧 |
28337.46平方米(约合42.51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挂牌 |
不大于2.4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60 |
3500 |
2 |
4 |
LQ〔2020〕-G10号 |
邢塘街道G345国道北侧、国能发电厂西侧 |
103420.1平方米(约合150.13亩) |
工业用地 |
挂牌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年 |
8.5 |
700 |
0.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0〕-64-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备一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不低于三个总计容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③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少于一个须获得省级装配式示范项目。④要求本宗地和LQ〔2020〕-65-1号、LQ〔2020〕-66-1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竟得。⑤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住建局资格预审证明。
2、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要求本地块项目采取PC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住宅单体PC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县住建局和城南街道负责监管)。
4、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县住建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住建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5、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6、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7、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9、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LQ〔2020〕-65-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备一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不低于三个总计容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③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少于一个须获得省级装配式示范项目。④要求本宗地和LQ〔2020〕-64-1号、LQ〔2020〕-66-1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竟得。⑤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住建局资格预审证明。
2、LQ〔2020〕-65-1号建设要求:须与LQ〔2020〕-65号、LQ〔2020〕-66号、LQ〔2020〕-66-1号宗地合并设计,合并建设安置房不少于1650套,面积约100㎡的不少于825套,面积约120㎡的不少于825套,由土地竞得者对回购安置房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城南街道和县住建局共同审核认定并盖章确认。安置房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①回购单价:安置房、商业用房及其他地面房屋由城南街道按地上计容面积以4550元/㎡进行回购,地下空间及按要求配建的人防工程按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另在原有地下空间的基础上,按政府要求增加的人防工程不少于145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增加600元进行回购(具体位置、面积以住建局盖章确认的图纸为准)。②在房屋出正负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已建房屋回购总价款的20%。③在房屋主体达到预售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已建房屋总价款的50%。④在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已建房屋总价款的80%。⑤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城南街道按房产测绘单位核准的面积支付至已建房屋总价款的95%。⑥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竞买人取得房屋产权总证之日起一年后付清。⑦地下建筑面积待全部出正负零后付至地下总回购价款的50%,地面房屋验收完毕后付至地下总回购价款的95%,剩余地下总回购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竞买人取得房屋产权总证之日起一年后付清。
3、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要求本地块项目采取PC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住宅单体PC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县住建局和城南街道负责监管)。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县住建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住建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8、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0、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LQ〔2020〕-66-1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备一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已开发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不低于三个总计容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③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不少于一个须获得省级装配式示范项目。④要求本宗地和LQ〔2020〕-64-1号、LQ〔2020〕-65-1号宗地同时申请,分别报价,同时竟得。⑤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住建局资格预审证明。
2、LQ〔2020〕-66-1号建设要求:须与LQ〔2020〕-65号、LQ〔2020〕-65-1号、LQ〔2020〕-66号宗地合并设计,合并建设安置房不少于1650套,面积约100㎡的不少于825套,面积约120㎡的不少于825套,由土地竞得者对回购安置房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城南街道和县住建局共同审核认定并盖章确认。安置房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①回购单价:安置房、商业用房及其他地面房屋由城南街道按地上计容面积以4550元/㎡进行回购,地下空间及按要求配建的人防工程按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另在原有地下空间的基础上,按政府要求增加的人防工程不少于1450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增加600元进行回购(具体位置、面积以住建局盖章确认的图纸为准)。②在房屋出正负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已建房屋回购总价款的20%。③在房屋主体达到预售条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已建房屋总价款的50%。④在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15个工作日内政府支付至已建房屋总价款的80%。⑤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城南街道按房产测绘单位核准的面积支付至已建房屋总价款的95%。⑥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竞买人取得房屋产权总证之日起一年后付清。⑦地下建筑面积待全部出正负零后付至地下总回购价款的50%,地面房屋验收完毕后付至地下总回购价款的95%,剩余地下总回购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竞买人取得房屋产权总证之日起一年后付清。
3、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要求本地块项目采取PC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住宅单体PC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1500平方米,单独成院、独立停车;建设幼儿园不少于12个班,用地面积不低于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749平方米,幼儿园移交标准应按《关于临泉县城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标准及移交等有关事宜的函》临教函〔2019〕91号中要求的执行〕,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县住建局和城南街道负责监管)。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县住建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住建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8、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0、竞得人须对本宗地上所建房屋做好夜景亮化,夜景亮化方案须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本宗地所有开挖土方除竞得人在本宗地工程使用外,其余土方全部无偿运送到政府指定区域使用。
LQ〔2020〕-G1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为国内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邢塘街道办资格预审证明。
2、依据省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凭邢塘街道办出具的《资格审查告知函》参与报名及竞买。
4、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全部建筑物须一次性开工建设,不允许分期,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申报。
6、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0〕-64-1号、LQ〔2020〕-65-1号、LQ〔2020〕-66-1号、LQ〔2020〕-G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30日8时至2020年12月28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0年12月21日8时至2020年12月30日16时止。2020年12月30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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