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1月4日至1月15日挂牌出让东升路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20]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金义新区(金东区)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宗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东升路北地块 |
东升路北侧、清坊街东侧 |
16961.42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娱乐 |
2.0~2.38 |
≤60.3% |
≥10% |
≤24 |
40 |
3450 |
5800 |
※ 本次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金义新区(金东区)注册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月3日。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月13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5:00时止,此以实到保证金帐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挂牌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15:00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等有关税费。
2.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3. 地块内建有一幢五层建筑物,建筑面积40247.6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上述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经评估价格为11037.8352万元。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向出让人提供是否保留上述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的书面意见。若需保留,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交纳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价款计人民币11037.8352万元,竞得人不得改扩建,并自行办理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产权登记。若不需要,竞拍人在拍得土地并交清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评估价款后,可委托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负责拆除全部建筑物(地上构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并清理场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设备价款。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金华市金东区乡镇财政监管中心19655101040010765-062001农行金东支行。
4.地块内零售商业、餐饮、旅馆、娱乐功能建筑须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分割销售)。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2912933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人:宋先生
4.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land.zjgtjy.cn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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