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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1月5日拍卖出让菱湖镇永福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2-15

关键字:浔自然资规告(公)字[2020]第59号

 浔自然资规告(公)字[2020]第59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经南浔区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 2021年1月5日,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拍卖出让宗地编号为浔2020(公)-4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浔2020(公)-41号

菱湖镇永福村,北临南浜路(菱湖镇2020-3号地块)

公用设施用地(环卫设施用地),

50年

12536

0.5-0.8

≤35

≥15

757

378.5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至2021年1月4日15:00的工作时间内。

(二)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30天内由属地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六)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于先生      0572-2909860

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               杨先生       0572-2909239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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