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1月6日至1月15日挂牌出让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TD-AQSS-2020-026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0-79 |
出让面积 |
63483.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东侧、罗汉山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2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24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1.该宗地总面积77493.25平方米中:面积17629.5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60米;面积45853.75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1<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面积1401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绿地率≥90%。 2.该宗地总面积77493.25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63483.25平米(商服用地面积17629.50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45853.75平方米),公园与绿地面积14010.00平方米不纳入出让宗地面积。 |
宗地编号 |
2020-80 |
出让面积 |
64219.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东侧、九井沟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400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287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1.该宗地总面积78379.50平方米中:面积17872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兼容B2,兼容率100%),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建筑限高75米;面积46347.5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1<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面积1416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绿地率≥90%。 2.该宗地总面积78379.50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64219.50平米(商服用地面积17872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46347.50平方米),公园与绿地面积14160平方米不纳入出让宗地面积。 |
宗地编号 |
2020-81 |
出让面积 |
48654.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东侧、华阳路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地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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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
起始价 |
20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 |
||
备注 |
1.该宗地总面积59514.99平方米中:面积13587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30米;面积35067.99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1<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面积1086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绿地率≥90%。 2.该宗地总面积59514.99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48654.99平米(商服用地面积13587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35067.99平方米),公园与绿地面积10860平方米不纳入出让宗地面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也接受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竞买人同时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该资格条件由县东北新城管委会(筹)负责解释和审查,并出具审核确认函,竞买人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确认函):
(Ⅰ)竞买人或其母(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须有股权关系)须持有并自营5个以上单体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文件)。
(Ⅱ)购物中心建成后进驻运营的必须是以下十家品牌之一的运营公司:华润万象城、爱琴海购物公园、大悦城、苏宁广场、银泰城、万达广场、印象汇、恒隆广场、德基广场、正佳广场(竞买报名时须提供与上述运营商集团总部签订的合作协议),且须引入以下五个品牌之一的大型超市:永辉、家乐福、大润发、北京华联、华润万家(报名时须与东北新城管委会签订承诺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5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5日到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月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1月6日15时30分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7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为:
2021年1月6日8时至2021年1月15日16时.
挂牌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拍卖(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已充分了解,且愿意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接收该出让地块,并签订《交地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得人若将其竞得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应在宿松县组建法人项目公司,并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拟组建法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有关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措施严格按照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原宿松县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通知》(宿价字〔2019〕5号)文件执行。
(七)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申报规划建设。
(八)其他要求:
①建设时必须按照《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北新城核心区NE20、24、25、28、29、33、3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松政秘〔2019〕84号)组织实施,先行建设商业建筑或实行商业建筑与住宅同步开发建设,商业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规划验收工作同步进行。
②为提升城市形象,确保东北新城核心区建筑风格统一和工程质量,要求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同时缴纳宗地编号2020-79、2020-80、2020-81三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时,须同时竞买宗地编号2020-79、2020-80、2020-81三地块。宗地编号2020-79、2020-80、2020-81三地块均分别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对宗地编号2020-79、2020-80、2020-81三地块的最高应价或报价均须分别达到或超过每个地块的保留底价,且以三地块的总应价或报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③竞得人对该项目的建设必须满足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控规要求。三个地块商业用地内必须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建设的购物中心必须全部自持,并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6个月内建成开业,自持年限不少于10年(自持商业部分从开业之日起计算),在此营运期间不得整体转让和分割销售。自持商业营运期满,经宿松县政府核验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申报办理自持商业不动产的销售和转让。三个地块商业总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不得低于商业建筑计容面积的50%。
④对三地块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进行限制销售,待购物中心装修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由县政府核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联 系 人: 孙 荣 张正义
开户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56-787022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34001684408053007253
开 户 行: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616606210300000026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号:1692901021000019658
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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