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1月6日至1月15日挂牌出让便仓镇仓北大道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20-12-17

关键字:亭湖区挂[2020]4号

 亭湖区挂[2020]4号

经亭湖区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20200401

便仓镇仓北大道北、老204国道西侧地块

35752

住宅/

1 < 容积率 ≤ 1.8

建筑密度 ≤ 22

35 ≤ 绿化率

70

4700

9213.2904

10 (元/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20200401便仓镇仓北大道北、老204国道西侧地块住宅部分全部为安置房,安置房包销价格为5850元/平方米,全部交给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包销,竞得人最少需建设安置房492套(其中70平米74套、90平米148套、130平米270套);非机动车库按照不超过2900元/㎡限价销售,由购房合同签约人自愿购买。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平方米、不少于4轨的幼儿园(出让范围之外划拨供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建成后无偿移交亭湖区教育局。其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2020)盐自规亭地设第(060)号为准。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亭湖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地块竞买人或旗下控股公司需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含暂定)或以上资质,不具备上述资质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出让人有权直接取消其报价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具备上述资质参与报价的,即使出价最高,本宗土地亦不得成交,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通过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取得的《成交确认书》、签订的《出让合同》无效,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0200401便仓镇仓北大道北、老204国道西侧地块地下空间全部满铺建设地下室,开发深度不大于8米,规划用途为人防和地下停车,不计容;地下空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和个人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17日 至2021年01月05日 ,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亭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1月13日16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

地块编号:20200401;

报名时间:2021年0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13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13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1月15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应提供《盐城市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5、本公告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因电子认证(CA)系统升级,各设区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将于2020年9月15日不再支持江苏CA颁发的数字证书登录及交易,请持有江苏CA数字证书的用户尽快去相应证书办理点办理新的数字证书(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7.html),以免影响使用。原证书未过期用户携带原证书至国信CA证书办理点可享受免费换发服务。 
未使用江苏CA的用户不受影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平安路1号

联系电话:0515-68603503

联系人:唐先生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7日

热点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