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港市1月21日至2月3日挂牌出让新城启源路以西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龙资规告字[2020]38号
经龙港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政发〔2020〕153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19305.63㎡,其中:出让面积18941.26㎡、代征道路面积364.37㎡ |
宗地坐落 |
龙港市新城启源路以西、朝辉路以北 |
出让 年期 |
40年 |
容积率 |
≤1.6 |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
≤30306.02㎡ |
绿地率 |
≥20% |
建筑高度 |
≤50米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
建筑密度 |
≤50% |
竞买保证金 |
45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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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546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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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3日9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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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2、竞得人必须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先与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签订《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项目开发协议书》(见本地块出让须知附件),逾期未签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再凭《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项目开发协议书》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竞得人须根据《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项目开发协议书》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本地块自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四十个月内竣工。 3、竞得人必须保证龙港市新城XC-2-32地块总平面功能布置图中的建筑基本布局以及建筑风格示意图中的建筑风格不变。本地块须配置一处农贸市场商业综合楼计容建筑面积≥7000㎡、和配置一处文化特色商业街区计容建筑面积≥12000㎡、及配置酒店综合体计容建筑面积≥8000㎡,并且酒店部分、农贸市场、超市、宴会厅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自持10年以上方可销售或转让。10年到期后,农贸市场商业综合楼可按层转让,酒店只允许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本地块须配置一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邮政所一处建筑面积≥40平方米,位于农贸市场商业综合楼内,且完整独立,方便使用。其建筑面积包含在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中,建成竣工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龙港市人民政府。 4、本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域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龙港市十域内注册的企业也可在龙港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1日9时00分至 2021年2月1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2月1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98、59902566
(二)、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客厅407)
联系电话:0577-6809970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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