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苍南县1月26日至2月7日挂牌出让灵溪镇浦南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苍资规告字[2021]01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0 〕226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灵溪镇浦南村公墓(骨灰堂)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苍南县灵溪镇浦南村公墓(骨灰堂)出让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6平方米,出让面积为6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苍南县灵溪镇浦南村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殡葬用地50年 |
容积率 |
地上容积率≤0.7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地上总建筑面积≤4666平方米;可建设地下骨灰室(三层),其总建筑面积≤12680平方米。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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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7% |
保证金 |
1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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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980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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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6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年2月7日9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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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鉴于该项目毗邻高速公路,竞得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谨慎作业,无论施工爆破还是施工场所临时借地等,均由竞得方自行解决,且施工过程以及项目建成后均不得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否则一切后果由竞得方承担。 3、该项目设计要体现生态特征、建成园林化、低碳化的绿色殡葬园区、并做好公墓与高速之间的边坡治理,确保从高速公路观望,成为一道工程景观。 4、竞得方竞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后,保证每亩土地的投资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10亩土地不低于2.5亿元(仅指一期、不含此后二期项目);建成后由苍南县投资促进中心和竞得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投资总额不足2.5亿元的,须向灵溪镇人民政府支付不足部分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5、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竞得方须一次性另外无偿提供给苍南县民政局450对(900个)格位(此900个格位不包括在通过公开挂牌程序中竞报赠送的增量格位内),赠送的骨灰格位应集中布置,品质不得低于其他骨灰格位品质,其价值不得低于地块内建设的骨灰格位均价。 6、该项目建设方案须报温州市民政局批准后实施。竣工后,报温州市民政局组织联合验收,办理开业登记手续,未经登记的,不得开业。 7、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8、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该地块规划条件[2020]46号为准。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1470万元时(溢价率50%)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1470万元时,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赠送骨灰格位数量程序,每次竞报格位数量增幅为100个或100个的整数倍,并以竞报数量最高者确定受让人,最高竞报个数为90000个,首个竞报最高数量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鉴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交易方式的限制,竞投方式借鉴政策性用房的竞投方式,即政策性用房的每一平方米相当于10个骨灰格位,每次竞报面积10平方米或10平方米的整数倍,最高竞报面积为90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数量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赠送的骨灰格位应集中布置,品质不得低于其他骨灰格位品质,其价值不得低于地块内建设的骨灰格位均价,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不少于竞报的骨灰格位数量,以个为单位无偿移交给苍南县民政局。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地块挂牌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时至2021年2月7日9:00时。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9:00时至2021年2月4日17:00时。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2月4日17:00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13615872818(林先生)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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