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1月29日拍卖出让教工路与欣苑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丽土告字〔2021〕01号
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15:30时以拍卖方式出让丽水市教工路与欣苑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教工路与欣苑路交叉口东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3、出让年限: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名称 |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丽水市教工路与欣苑路交叉口东北侧 |
85972平方米,其中项目用地面积79020平方米,河道用地面积6952平方米 |
0.9-1.0其中产教融合实习基地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4180平方米,教工宿舍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9000平方米 |
≤30 |
≥35 |
9500 |
5000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买前未在莲都区范围内成立公司的,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必须在莲都区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即竞买时需按照《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申请》。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市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竞买申请不符合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
四、本次地块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7日,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16:00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拍卖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下午15:30时至最高价产生。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契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缴清,否则视为违约,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追究违约责任。
(二)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三)本次拍卖设有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2668080、2668127、2668247
联系人:柯先生(利用)、叶女士(交易)、吴先生(规划)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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